首席律师我们的团队>>

王磊律师专职律师,上海市浩锦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副主任,上海申法律师团队创始人,执业数年来,担任过各类刑事案件辩人。具有丰富的刑辩经验,参与多起重大及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辩护和代理。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 电话:13651789668 (微信同号)
  • 手机:13585805178 (短信勿扰)
  • Email:332566554@qq.com
  • 地址:浦东川沙路5278号
  • 刑事理论研究

    警察不打人那要警察干嘛?
    发表时间:2017-02-16     阅读次数:     字体:【
    警察不打人那要警察干嘛?


    警察不打人那要警察干嘛?
    警察不打人那要警察干嘛?这话出自一个视频,某官员说出后,群众哗然。但他说的对不对?有篇文章,我们可以看看。

     (一)警察就是要打人
      首先声明我不是警察,不用给谁"擦地板"。在"雷洋事件"不断发酵的这几天,这个标题肯定会惹来一些网络喷子大吐口水。过去大家把"弱势群体"挂在嘴边,而"雷洋事件"被一帮键盘党解读成"中产阶层"被行政恶势力压榨!我不知道这种"站队思想"从哪里来的,事实上网络上已经有人质疑,雷洋早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现任国资委下辖的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某中心主任,如果沿用这种站队思想,说"国资委官员涉嫌嫖娼被抓过程中死亡",你又会咋想?所以,一定要就事论事,而不是站队鼓噪,雷洋到底是怎么死的,我们搬小板凳坐等事实真相。但是,不管雷洋到底干了没干、干了什么,在当时拒捕都是错误的,任何公民都有义务配合警察的调查。"武力制服"是必要的,如果警察不打人,要警察干啥?配警具干啥?挂个枪干啥?
    (二)警察该打就要打
      在社会不文明的情况下,单倡导"文明执法"那绝对是扯淡。警察上前一施礼,那些犯罪嫌疑人于是很自觉、很礼貌地自己跳上了警车,这样"警匪和谐"的场面你觉得可能吗?警察与歹徒之间在很多时候就是"你死我活"的拼命。看一下今天微信疯转的《实拍铲车碾压警车,特警出动,枪击司机》的视频吧,铲车在闹市区横冲直撞,见人撞人,见车撞车,让人触目惊心,如果警察早打出那正义的一枪,也就不会有后来不少无辜公民惨死在车轮之下了。警察如果不打人,你就会被人打。纳税人通过政府供养警察,就是要让其在危难之时挺身而出,干啥?打人呗!不但要打人,还要该打时就打,打的慢了,吃亏的不光是警察,更多的是人民。
    (三)打人的正确姿势
      我在网上也看到了不少所谓"警察打人"的视频,绝大部分警察打人用的不是警棍,不是枪,更有点像街头混混打架,木棍、皮带甚至板凳、工具……武器都是"就地取材"。这就有些不好了,你拿着人民配发的警具打人,那叫执法,如果拿着木棍、皮带打,就有点不伦不类了。要打就打得光明正大,不但打人,还要把打人的过程记录下来。"雷洋事件"就是因为没有执法记录,搞得人民很怀疑,警察很被动。执法记录更多地是保护警察自己,前不久微信上有一视频,河南许昌某派出所内一群人殴打民警,被打民警自始至终都没有还手,而院门打开之后,打人者反而躺倒在地大呼"警察打人了",被打警察在无奈之中也躺倒在地,与当事人一道"耍赖"。采编此视频的网站编辑人员不无感慨地说,如果没有摄像头记录这段视频,这肯定又是一起说不清的"警察打人"事件。当然,警察打人要以"制服"为目的,不要服了还打,最后该怎么处罚,那是法官的事儿。
    (三)打人的正确姿势
      我在网上也看到了不少所谓"警察打人"的视频,绝大部分警察打人用的不是警棍,不是枪,更有点像街头混混打架,木棍、皮带甚至板凳、工具……武器都是"就地取材"。这就有些不好了,你拿着人民配发的警具打人,那叫执法,如果拿着木棍、皮带打,就有点不伦不类了。要打就打得光明正大,不但打人,还要把打人的过程记录下来。"雷洋事件"就是因为没有执法记录,搞得人民很怀疑,警察很被动。执法记录更多地是保护警察自己,前不久微信上有一视频,河南许昌某派出所内一群人殴打民警,被打民警自始至终都没有还手,而院门打开之后,打人者反而躺倒在地大呼"警察打人了",被打警察在无奈之中也躺倒在地,与当事人一道"耍赖"。采编此视频的网站编辑人员不无感慨地说,如果没有摄像头记录这段视频,这肯定又是一起说不清的"警察打人"事件。当然,警察打人要以"制服"为目的,不要服了还打,最后该怎么处罚,那是法官的事儿。
    (五)有法可依
      米国非但立法保护警察,人民也支持"警察打人",法院还为"警察打人"提供保护伞。去年米国克利夫兰警察枪击黑人事件,两黑人被打了一百多枪,都成"蚂蜂窝"了,然而,陪审团认定警察无罪,法院判决警察无罪。该事件引起该州黑人大规模游行,这要在咱国完蛋了,这属于引发"群体性事件",法官因为判案"社会效果不好",吃不了兜着走。但是米国,法官、警察就这这么牛逼



     
    上一篇:张明楷:应当提高缓刑的适用率
    下一篇:没有律师,正义就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