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那么,哪些情形下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呢?
一、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二、哪些情形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能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分子。
取保候审需要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符合规定的保证人。如果都不能提供的话就不能申请取保候审了。通过上述可以看出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情节比较轻微。但如果当事人的情况不太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最好请律师帮忙协助。